400-123-4567
现将《上海市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注册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录:
1.上海市2018年硕士学位招生注册工作实施意见
二、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一览表
三、2018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4、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代码
上海市教育考试局
2017 年 9 月 12 日
附件1
2018年上海硕士研究生招生
关于落实登记工作的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2017]9号),《关于印发分配的通知》
根据《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本市2018年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报名方式
1.凡在本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以下简称硕士学位)考试的考生,无论报考院校所在地,均须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包括加强陆军计划、少数族裔计划的骨干计划等)。
网上报名时间(不含推荐生)为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追加报名,且报名信息不得修改)。注册网址: 或.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2017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进行预注册。预注册后信息立即生效,考生无需再次注册。
考生应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报考招生单位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考生只能保留一项有效报名信息。截止日期后不再提出额外申请,报名信息不得修改。
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项目的考生,应当是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在校大学生,并符合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大学生”是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次本科生、专科生(含高职院校)、研究生、三级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新生,以及成人高等学校就读的普通本科、专科(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写“大学生退休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学、入伍、退休等相关信息。
2.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所在学校所在省(区、市)的申请中心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及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及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个人信息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需提供过去的上海市社保记录三个月)。
3.所有考生(不含推荐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17年11月9日至12日到指定报名点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影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等手续。逾期不会补发。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本科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和网上报名号,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申请“退役大学生军人”专项硕士学位招生项目的考生,还应当提交《入伍批准函》和《退役证明》。具体安排见附件1。
4.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先到申请资格审查的招生单位,缴纳报名费(办理时间详见招生单位公告),并在2017年11月9日至12日期间,招生单位应指定报名点采集个人影像信息并缴纳影像采集费。
5、符合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写申请表,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未在指定日期前确认被学校录取的推荐学生将不再保留其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荐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的硕士学位考试,否则取消其资格。
6.上海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法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散打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建桥大学等16所高校设立了申请中心。各考试中心负责受理报考本市各招生单位和区外招生单位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相关考试事务。城市。具体“应用领域范围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各招生单位应以适当方式公布《申请地区范围及注意事项》。
7.各报名点必须按照网上报名的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并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同时必须配备必要的设备,并保证设备良好运行。网上报名数据必须按时下载传回,网上报名公告信息必须及时发布。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2017年9月19日前上传报名网站网上报名公告。
8.硕士生参加2018年统一考试初试的报名费按照上海市物价局沪物价费[2003]69号规定执行。
2. 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守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并通过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可毕业然后。本科生须于入学当年9月1日前入学。获得国家认可的本科文凭。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院校学历2年(自毕业起至入学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招生单位按照本单位培养目标对考生有特定学历要求的,应以具有同等学历的本科毕业生身份申请。
6.报考法学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是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专业(代码0301))、专科法学专业毕业生。毕业生、自修生。参加考试的法学毕业生不得报名);反之,报考法学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代码0301)中的专业毕业生中学习法学(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代码0301)中的专业毕业生)仅限学生、专科法学毕业生法律专业毕业生自学考试均可申请)。
7.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申请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项目管理工程硕士、教育管理硕士、教育学硕士等专业学位。体育竞赛组织。申请上述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下列资格之一:大学毕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毕业于国家认可的高职院校,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并达到学校要求的资格水平,具有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考试招生政策也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
8.申请攻读研究生的,须征得培养机构同意后方可注册。其余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印发的《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3、其他事项
1.推荐生的推荐办法应当公开。推荐学生名单须上传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考研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并在校园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推荐机构应当鼓励免试学生报考国家需要、紧缺生源的学科、专业、校外学校和科研单位。招生单位应当及时为考生安排复试。招生单位应当为接受推荐免试考生的专业预留一定名额,招收国家统一考试考生。录取推荐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单位计划的50%。推荐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
2、招生单位下载申请人注册信息库和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认真审核考生的申请资格和考试等相关信息,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编制考生号,为不允许参加考试的考生分配考生编号。在考生号栏填写“不允许参加考试”,并通知考点和考生本人。
3.在大陆(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地区应届本科生、硕士生或在大陆工作的港澳台人员报考本考试
市招生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到教育部委托的广州、北京、香港、澳门研究生申请中心申请注册。
4、自主考试主要针对国家急需人才的困难领域和行业招聘优秀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区等限制自考学生范围,不得设定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全市2018年硕士招生单独考试英语科目,各招生单位根据招生专业要求自行设题或使用硕士生统考英语试卷(英语1、英语2) )。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100分,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5、考生编号是唯一的编号,贯穿从报名到录取的整个过程。它必须是 15 位数字。前5位为招生单位代码,第6位为考试年份尾数。招生单位编号时,不得省略部分数字代码。
6、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供审核。
7.请各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应聘者确认后不再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选择,严格按照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申请表。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而无法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影像信息采集及打印信息表安排
二、上海地区研究生申请领域范围及注意事项
附录1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
图像信息采集及打印信息表排列
日期
登记点代码和名称
受理范围
2017年11月9-12日
(每天8:30-16:00)
3101 上海理工大学
适用于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电力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政法大学、及部分研究院校中央部委驻沪院所(上海船舶研究院、中国船舶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院),上海市部分市级科研院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计算技术研究院、上海内燃机研究所)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片信息考生信息表采集、打印流程
3102复旦大学
为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等手续
3103 同济大学
为报考同济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的考生办理网上报考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等手续
3104 上海师范大学
适用于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以及部分中央部委在沪科研院所(华东计算技术研究院、第一电信研究院)科学技术部、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海洋装备研究所、上海海洋电子装备研究所、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院)、上海市部分科研院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及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片信息流程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候选人候选人信息表采集、印制
3105 上海交通大学
为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等手续
3106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为外省市招生单位(北京、江苏省除外)考生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影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等手续
日期
登记点代码和名称
受理范围
2017年11月9-12日
(每天8:30-16:00)
3107 华东理工大学
为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等手续
3108 华东政法大学
为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考生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等手续
3109上海财经大学
为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办理网上申请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等手续
3110 东华大学
为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等手续
3111 华东师范大学
为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等手续
3112上海大学
为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等手续
3113上海散打学院
为报考上海科技大学及北京招生单位的考生办理网上申请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等手续
3114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为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等手续
3115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为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国立大学的考生办理网上申请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等手续会计学院
3116 上海建桥学院
为报考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的考生办理网上申请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等手续
笔记:
1、统一考试考生须到指定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影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
2、参加个人考试的考生应到报考的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费,然后到指定报到点确认网上报考信息、采集影像信息并打印考生信息表;
3、报考外省市的考生:报考北京的考生到上海散打学院,报考江苏的考生到上海工业大学,报考其他省市的考生到上海工业大学各省市须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影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等手续。
附件2
上海市研究生招生考试
应用范围及注意事项
1、上海地区报名考试报名点报名区域
1.适用于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电力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及部分研究室中央部委驻沪院所(上海船舶科学研究院、中国造船及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市政府部分科研院所(上海材料研究所) 、上海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内燃机研究所),指定报名点为上海理工大学。点(代码 3101)。
2、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指定报到点为复旦大学报到点(代码3102)。
3.报考同济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的指定报到点为同济大学报到点(代码3103)。
4. 报考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以及部分中央部委所属在沪科研院所(华东计算技术研究院、第一研究院)通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海洋装备研究所、上海海洋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上海市部分科研院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市委党校中共指定报到点为上海师范大学报到点(代码3104)。
5、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指定报到点为上海交通大学报到点(代码3105)。
6、考生向其他省市招生单位(除北京、江苏省外)报考的指定报到点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报到点(代码3106)。
7.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指定报到点为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
8.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3108)。
9、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指定报到点为上海财经大学报考点(代码3109)。
10.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指定报到点为东华大学报到点(代码3110)。
11.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指定报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11)。
12.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指定报到点为上海大学报名点(代码3112)。
13、报考上海科技大学和北京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到点为上海散打学院报到点(代码3113)。
14、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到点为上海工业大学报到点(代码3114)。
15、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的考生,指定报名地点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考试中心(代码 3115)。
16、报考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的考生,指定报名地点为上海建桥学院考点(代码3116)。
2、现场信息确认
1.所有在上海报名的考生须于11月9日至12日每天8:30至16:00到上述指定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缴纳费用、采集影像信息、打印考生信息表。具体安排请参见各报名中心公告。
2、各报名中心在考生网站确认报名信息时,须验证考生有效身份证件,非应届本科学历
专业学生学历证书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审核并与网站联系。
提交相关信息以供核实。当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申请人有权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
申请“军队退役军人专项硕士项目”的考生,还应当提交《入伍批准函》和《退出现役证明》。
3、其他事项
1.选择在上海市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试中心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出具省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司(高等学校)盖章的《2018年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盖章。学生所在的教育部门)。请携带《硕士学位考生报名表》原件(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留存)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接待处(杨浦区民兴路465号)考生)和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验证”。验证码”,并根据您申请的学校选择相应的报名点,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验证码发放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周二13:30至16:30 :00。
2、报考个人考试的考生须到报考单位所在省、市指定报考点报考。
3.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者在报名前应咨询相关招生单位。
四、现役军人硕士研究生的申请和军队招生单位的招收,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